调查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调查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调查工作方案1为了查清我县城区土地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全面掌握土地类别、分布及利用状况,依法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城区初始地籍档案,实现城区地籍规范化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登记规则》以及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范围
地籍权属调查的范围:旌德县城区内所有
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土地,面积5.01平方公里。
二、权属调查内容
本次地籍调查要确定每宗地的土地权属、界址点位、界址线、面积、用途、利用现状和他项权利等基本情况,满足土地登记和建立土地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三、权属调查时间
从6月12日开始,结合清理土地隐形市场,集中开展权属调查,并于9月底完成权属调查。
四、权属调查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技术组成员:
权属调查成员:
第一组组长:
第二组组长:
第三组组长:
五、技术培训
对组织的专业调查人员,要集中进行强化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有关地籍管理的政策、法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利用分类、简单的勘丈方法、宗地草图的绘制与调查表格的填写方法,以及调查资料的整理分析等。
培训方法:集中理论学习与外业操作实习相结合。具体做法:用一天时间学习地籍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程,用二天时间进行外业操作实习。
通过培训要使每个成员能明确任务,熟悉《规程》,掌握操作方法和技术要领。
六、权属调查的方法与步骤
(一)准备工作
复印马鞍山已测绘的街坊图21幅、购置工具(比例尺、三角板、卷尺、工作包、讲义夹等每组一套)、人员培训等。
(二)划分调查区及任务分配
根据需要,将城区划分为21个街坊,分片逐宗逐块进行调查勘丈。用马鞍山已测绘的街坊图作为工作底图。根据调查范围,实地在工作图上勾绘宗地图位置、预编地籍号。
第一组完成街坊号:1810、1811、1812、1813、1814、1816、1806、1807
第二组完成街坊号:1801、1802、1803、1804、1805、1815
第三组完成街坊号:1808、1809、1818、1819、1820、1821、1817
(三)公告通知
将此次权属调查的范围、时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的土地权源的各种资料及其它情况进行公告,通知土地有关使用者按时到现场指界。
(四)现场调查核实
核实各宗地的土地使用者、地籍号、实际用途、权属来源情况等。
(五)界址调查
1、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使用者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指界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亲自到现场共同指界。
2、经双方认定的界址,必须由双方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相互签字盖章。
3、有争议的界址,调查现场不能处理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4、以调查确定的公认界址点,按地籍调查规程要求,设置钢钉或喷漆界标。
(六)记载调查结果
1、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与实地一致,各项目填写齐全,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整洁。
2、填写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七)宗地草图
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关系的实地记录,是处理土地权属的原始资料,必须在实地绘制,一切注记应是实地丈量记录,不得涂改,不得复制,不得事后补记。
七、检查验收
基本成果完成后,撰写报告到宣城市国土局,请市局汇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视为完成地籍调查工作,争取于年底完成建库工作。
调查工作方案2为规范全县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做好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衔接,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41号)及所附《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对象及职责
不动产权籍调查由麻江县国土资源局承担,具体工作由麻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实施。
二、利用已有各类调查成果,避免重复调查
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应当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申请登记时,应利用已有房屋、土地调查测绘成果,不再进行权籍调查,直接办理登记手续。
(一)土地、房屋权利人名称或者姓名变更的。
(二)土地、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注销的。
(四)土地、房屋权利人身份证明信息变更的。
(五)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为出资人的。
(六)土地、房屋用途变更的。
(七)土地、房屋共有性质变更的。
(八)房屋性质变更的。
(九)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十)空地及在建工程转移的。
(十一)成套住宅、商品房项目等,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销售给业主的,以及已购房屋再次转移的。
(十二)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等连房带地按项目整体转移的。
(十三)城镇私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但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院落内房屋所有权全部登记在一个权利人名下且一次性整体转移的除外)。
(十四)企事业单位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整体转移的。
(十五)一般抵押权或最高额抵押权设定、变更、转移、注销的。
(十六)地役权设立、变更、转移、注销的。
(十七)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不动产买卖或抵押、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等需要办理预告登记的。
(十八)申请更正不动产登记内容的。
(十九)申请异议登记设立、注销的。
(二十)申请补发、更换不动产权利证书的。
(二十一)查封登记(含轮候查封)、注销查封登记(含轮候查封)的。
三、开展权籍调查,保证权籍调查成果真实准确
(一)申请。权籍调查由不动产权利人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麻江县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书》(附件1), ……此处隐藏19061个字……工作做好准备。
(二)集中搞好“补课”。各公立医院要针对群众的评议意见逐条逐项进行分析,按照缺什么补什么,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要求,集中时间进行“补课”。各医院“补课”计划在8月10日前报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评议办。
(三)通报调查情况。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结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评议办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在一定的范围内通报调查情况,通报的内容包括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开展情况、调查结果、医院“补课”内容以及近期整改措施等。
(四)奖惩参考依据。卫生行政部门对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检查评议情况进行封闭统分,并对评议结果进行排名。对排名靠前的医院进行表彰,对排名最后一位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
八、注意事项
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是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民主评议工作成果的有效途径,是评价和检验民主评议工作实效的重要方法和依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立医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圆满成功。
(一)把握调查范围。各地要把群众满意度调查作为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医院”的考核过程,广泛组织群众代表参加调查,注意参加调查群众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二)营造调查环境。各地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创造有利于群众讲真话、讲实话的良好氛围。要注意引导群众,努力形成群众有序参与、评价客观的良好局面,力戒形式主义,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的真实性。
(三)端正调查态度。各地要正确对待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不要片面追求满意率百分比的高低。要把关注点放在进一步查找问题、深化整改上,把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过程,作为进一步发扬民主、倾听群众意见的过程,作为检验成效、巩固成果、改进工作的过程,作为了解民意、解决民难、凝聚民心的过程。
(四)严肃工作纪律。参加问卷调查的工作人员必须从公立医院以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抽取,以保证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对于冒充调查对象参与满意度调查,每发现一例,按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在满意度分值中扣除0.5分。
(五)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评议办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组织好有关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要及时将收回的调查问卷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备查。同时,通过适当方式了解群众对卫生系统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情况。
调查工作方案15为贯彻落实县人口计生委开展流动人口调查通知要求,掌握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促进我镇流动人口工作水平的提高,决定于3月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摸底工作,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全镇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的清理摸底,掌握全镇流动人口底数和区域分布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员信息管理系统,全面规范我镇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开展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提供可靠依据。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期限
(一)调查期限
本次调查时点为3月1日零时。即3月1日零时的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
时间安排:
调查准备:1月15日前
入户核查摸底:1月16日2月28日
入户核查登记:3月1日-3月15日
数据比对录入阶段:3月16日-3月31日
(二)调查对象
1、流出人口调查对象
(1)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外省(区、市)的0岁以上人口。
(2)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本省其它县(区、市)的0岁以上人口。
(3)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本县(区、市)内其它乡(镇、街道)的已婚育龄妇女。
其中,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除外;婚嫁人员除外;因出差、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就学等人口除外。
2、流入人口调查对象
(1)统计期未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非本省(区、市)户籍的0岁以上人口。
(2)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户籍为本省(区、市)其它县(市、区)的0岁以上人口。
(3)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户籍为本县(市、区)内其它乡镇的已婚妇女。
其中,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除外;婚嫁人员除外;因出差、
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就学等人口除外。
三、调查内容和调查方式
流出人口调查主要涉及流出人口、流入人口在“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内的流向、婚育信息等基本情况和流动信息。
对春节期间返乡的流出人口在核查摸底时应重点询问返乡前流入地详细地址和春节后流出意向目的地,待标准时点(3月1日零时)后再确认其正式流动信息。流出人口在核查期间未返乡的,核查应采取询问亲属、知情者和查看有关资料的方式。流入人口调查采取直接询问调查对象并查看有关证照资料的方式,在核查摸底时应重点询问其返回意向,待标准时点后再确认其正式流动信息。
核查摸底和正式入户核查前,从“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将本乡镇、街道的流动人口信息从数据库中分村居导出,然后入户调查时进行信息核对,对其中的新变动信息进行登记、错漏信息进行修改和补充,对新增流动人口按照“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档所需信息进行登记。
本次信息核查采取以房屋为基础,要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组(责任小区)、组(责任小区)不漏户(房)、户(房)不漏人、人不漏项。
对挂户在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人员、有户无房人员、空挂户人员等特殊情况的流出人口,也应纳入清理核查。
四、调查数据处理
(一)调查数据录入
由镇计生办负责录入、变更“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信息。
(二)调查数据比对
对“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与“安徽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流出人口信息不一致的依据正确的一方进行相应调整,流入地与流出地信息不一致的,双方相互沟通后依据正确的一方进行相应调整。
(三)对挂户在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人员、有户元房人员、空挂户人员、口袋户人员等特殊情况的流出人口,要在“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其户籍所在村、居建档,并在备注中说明具体情况。
五、组织实施
成立流动人口专项清理领导组,组长:王礼青,副组长:李灯冰,成员:计生办所全体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流动人口专项清理行动的联络协调、信息沟通等日常工作,并协助领导组进行流动人口专项清理行动的督促和检查,各村、居委会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镇计划生育领导组将对本次清理摸底调查质量进行抽查,并将此次清理工作纳入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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